【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於111年1至8月取締酒後駕車6,268件,其中移送法辦3,144件,與去(110)年同期相較,取締酒後駕車5,080件,增加1,188件(+23.4%);移送法辦2,841件,增加303件(+9.6%)。在酒駕肇事死傷人數方面,111年1至8月酒駕肇事共造成79人死傷,較110年及109年同期平均減少33人(-29.5%)。另統計台中市交通事故前十大肇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態及相關駕駛人違規行為為大宗,酒醉駕駛失控並未在列。從取締酒駕量能增加,死傷人數大幅下降來看,中市警執行取締酒駕、宣導及相關勤務規劃,對於交通事故防制已有成效。
臺中市政府警察指出,有鑑於酒駕肇事令人深惡痛絕,新修正之刑法中對於酒駕初犯的處罰提高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若酒駕肇事致人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酒駕致人於死者,處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而新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將累犯為5年內延長為10年內第二次以上酒駕並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對於酒駕者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處罰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緩;酒駕、毒駕、拒測等,將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得沒入車輛。
中市警交通警察大隊長徐坤隆表示,正適逢中秋節連續假期,為避免「報復性酒攤」的現象,衍生酒後駕車情形,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除加強規劃取締酒駕專案勤務執行外並已製作6,000張「酒後代駕,安全回家」文宣卡片,提供本市9家代駕服務業者聯絡方式,並載明「最新酒駕罰則修正重點」,亦可下載各式叫車app,切勿冒險酒駕;另提醒民眾宿醉上路,儼然成為新型態的酒後駕車問題,在此特別提醒,酒精代謝的速度因人而異,仍不建議再行駕車,如自覺得身體狀況不好,請駕駛人盡量休息,避免自己在不知不覺中,成為酒駕肇事者。
中市警局長蔡蒼柏表示,酒後駕車行為是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影響民眾生命財產之危害甚鉅,尤其適逢中秋佳期,歡愉的聚會,容易讓民眾忽略酒後駕車的危險性,提醒民眾,法律無假期,於飲酒或食用含酒精成分之菜餚後,應落實「指定駕駛」及「代客駕車」等方式回家,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才能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中秋假期。
原始新聞來源 中市酒駕「零容忍」|警防制酒駕成效豐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