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9月1日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同一天分別接獲民眾報案,稱停在商店門前的腳踏車一台(價值新台幣5000元)及機車安全帽一頂(價值1000元)不見遭竊。警方立即受理並調閱店家及周邊監視器,發現一名騎乘腳踏車、戴帽子之李姓男子(49歲)所竊取,先偷腳踏車又竊取機車安全帽,令人匪夷所思。
警方循線查獲李嫌到案,李嫌還辯稱以為該腳踏車是別人棄置不要的,且「因為騎腳踏車要戴安全帽」才又會偷機車上的全罩式安全帽,警哭笑不得斥「騎腳踏車戴全罩?」,但竊嫌偷來的腳踏車和安全帽也因為喝酒後亂停放,忘記遺落在什麼地方,警訊後將男子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鳳警提醒『防竊作得好,財產有得保』,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車輛停放在外應上鎖,避免宵小覬覦行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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