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中秋節期間市民歡度佳節經常以施放爆竹煙火方式慶祝,而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常利用連假歲修施工,且根據以往經驗液化石油氣使用量增加,種種原因造成火災風險提高。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為維護公共安全,自111年8月22日起,對本市危險物品化工廠、爆竹煙火販賣店舖及瓦斯行等危險物品場所辦理加強稽查及督導,以強化災害預防工作。
111年8月23日上午10時由專門委員陳明桐率隊前往前鎮區「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場」,檢查危險物品化工廠之位置、構造、設備、安全管理及保安監督,皆符合規定。另抽測當日上班自衛消防編組之滅火班演練,員工動作迅速到位。
高市消防局特別提醒,依據「高雄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於公告年節或特殊節慶可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但應選用附加認可標示者。施放時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應與周遭人、車及建築物保持產品所標示的安全距離以上,並遵守每日22時至次日8時,不得施放有爆炸音或笛音之爆竹煙火,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同時避免遭受罰鍰,期盼市民闔家團聚歡度平安的中秋假期。(圖/ 高市消防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