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19日就勞動部勞動基金炒股案進行宣判,前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9年、褫奪公權5年;寶佳資產管理公司執行長唐楚烈徒刑8年;寶佳公司投資部主管邱裕元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其餘7名被告則分別被判4年到8月徒刑。此外,群益證券投信經理人謝志英、研究員湯明真無罪。可上訴。
被判有罪的除了游迺文等3名被告外,復華證券投資信託經理人邱明強、劉建賢被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分別判處徒刑4年、3年8月、研究員陳周倫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0月;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闕志昌、孫民承、郭士慶被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分別判刑3年8月、3年8月及3年4月;統一投信研究員俞建業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
這起利用公有基金炒股牟利的弊案,發生在2020年,寶佳、嘉源團隊執行長唐楚烈、投資部主管邱裕元為爭取績效表現,利用股價起伏賺價差,並認定遠百股票持股集中、交易流動量普通,從2019年6月起先大筆買進遠百股票,並連續高買、相對成交的方式拉抬股價後出部分持股獲利。
不過,2020年4月間,唐、邱2人得知遠百當季盈餘較前年大幅衰退,遠百的基本面也表現不佳,計畫出脫遠百股票,但因寶佳公司持有的遠百股票數量太大,唐、邱2人必須在出脫遠百股票的同時,維持遠百股價不能大幅下跌,2人除了散流遠百的利多流言,邱裕元更因認識勞動基金國內組長游迺文,與游謀議利用游能決定、指示勞動基金投資的主管控制權,指示代勞動基金操盤的統一、復華、群益等3家投信公司,買入遠百股票,同時製作不實買入目標價的遠百投資分析報告,讓投信能夠買入遠百股票。
合議庭認定,唐楚烈、邱裕元經由炒作遠百股票不法獲利的犯罪所得超過5.38億元,嚴重破壞有價證券市場價格及交易秩序;游迺文擔任勞金局國內投資組組長等要職,竟為了升官與邱裕元謀議以勞動基金資金承接寶佳集團名義所出脫的大量遠百公司股票以圖利他人,顯然有辱官箴,惡性重大。
邱明強、劉建賢、闕志昌、孫民承及郭士慶竟無視相關法令及公司規範,而實施違背他們經理人職務的行為,並且為能順利完成背信犯行,竟又指示研究員陳周倫、俞建業製作不實研究報告,買入遠百股票損害勞動基金,依法判刑。
至於群益投信雖有買進遠百股票,但是事證無法證明研究員湯明真研究分析前就已經預定結論,或受指示、操縱或為利所誘、為人所用的情形;也沒有證據證明經理人謝志英是受游迺文指示買進遠百股票,因此判決2人無罪。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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