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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真說故事》 大法官定案農田水利會竟致沒收 統治者終究全力撻伐 !

優傳媒/ 2022.08.17 05:47

農田水利會被沒收案,憲法法庭8月12日裁定合憲,15名大法官中只有兩位提出不同意見書,其餘13人包括審判長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均認定沒收水利會案合憲,令提出釋憲案的前立委蘇煥智痛批人權大倒退。這明顯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大法官超然獨立的角色,將受到徹底的質疑。(圖/蘇煥智臉書)

近日桃園傳出民進黨創黨黨員鄭寶清有意脫黨參選市長,以及黃金春會全力協助,看起來這場由總統身兼最大黨黨主席的強力意志力展現,造成將與一般民意火車對撞。民主曾為得來不易,畢竟監督力量後繼不足,重返獨裁恐不可能;統治者終究傾向獨裁,全民都應全力唾棄、撻伐 !

 

作者/陳婉真

 

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台、中國飛彈圍台、年底縣市長選戰開打….,台灣的新聞成為國際媒體追逐的焦點之際,憲法法庭於8月12日,裁定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案「合憲」,果如預期,引不起社會關注,卻是一項嚴重司法權淪喪、人權倒退的憲法判例。

 

水利會收歸國有案,起因於兩年前7月間,立法院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並於同年10月1日施行,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納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成為17個管理處;農田水利會資產及負債(事實上各水利會不但零負債,許多都市地區資產上兆者比比皆是)由國家概括承受。

 

雖然經過長期的抗爭,直到兩年前立法院通過農田水利法後,全國多個農田水利會幹部仍多次抗爭並舉行記者會等活動,卻仍敵不過民進黨鋪天蓋地的收編利誘。蘇煥智感嘆農民身受年邁,又是社會最弱勢者 ,雖然對於水利會被沒收心中不平,卻已無能為力。圖為2020年8月的記者會。(圖/蘇煥智提供)

 

本案引起長期關注水利會發展的前立法委員、也是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的關切;和蔡英文三次選舉(一次選新北市長,兩次選總統)時都擔任全國水利後援會總會長黃金春的強烈反彈,雖經多次抗爭,也曾到監察院檢舉,並因大法官釋憲門檻提高,由蘇煥智主稿,指出新通過的農水法諸多規定違反法律明確性與信賴保護等原則,且侵害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結社自由等權利,委由立法院表決通過農水法時未投贊成票的38名立法委員提出釋憲案聲請。

 

憲法法庭於12日做出111年憲判字第14號判決,宣告農田水利法相關規定均合憲。

 

判決指出,農田水利法第1條及第23條第1項僅規定農田水利會「改制」,而未明文規定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但同法相關規定均可使受規範者明確知悉修法目的是為辦理農田水利會改制納入公務機關,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判決說,農田水利會是依法律規定而設立的公法人,並非人民基於憲法第14條保障結社自由所成立。因此,農田水利法規定農田水利會改制納入公務機關,消滅公法人的人格,不生侵害農田水利會原有會員受憲法保障的結社自由問題。

 

針對農田水利會的存在早於中華民國到台灣,判決書認為,國民政府接收後,台灣農田水利組織業務運作模式,因政府法令及政策不同,而有由行政機關主導或由會員自治或折衷等不同時期,但均是依政府相關法令,分擔政府部分職權的組織,於1955年水利法修正後更取得公法人地位。

 

有關各水利會資產有很大部分是由會員出資,屬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的論點,判決認為,農田水利組織資產取得,均是基於公法人的地位而取得的公有財產,因此農田水利法將農田水利會所有的公有財產,明定由國家概括承受,並納入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管理,自不生侵害農田水利會受憲法第15條保障的財產權問題。

 

嘉南農田水利會資深幹部謝耀慶珍藏的2007年地方版報紙報導,直指曾文水庫興建時,農民負擔經費超過總經費過半,許多農民每月必須繳交水庫興建分攤金。因此經費繳不起,家中電視及摩托車會被強制取走,興建完成後產權卻登錄為台灣省政府,後又移轉給水利署,引起農民強烈抗議。(圖/謝耀慶提供)

 

針對這樣的判決結果,蘇煥智直呼大法官已淪為執政者打手,完全漠視台灣4百年來農業灌溉組織發展的歷史事實,大開人權倒車。他說,二戰前夕的1937年,德國納粹領袖希特勒就把水利組織沒收為國有。大法官這樣的判決,等於回到1937年的納粹思維,台灣的法治整整倒退85年。

 

他直言:「這個判決跟過去許宗力教授、李建良教授(蔡宗珍大法官的先生)所寫的文章顯然相抵觸。明顯是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大法官超然獨立的角色,將受到徹底的質疑。」

 

本件審判長為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在全部15名大法官中,有13位支持合憲,13位大法官除許宗力外,分別是:蔡烱燉、黃虹霞、林俊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謝銘洋、呂太郎、楊惠欽、蔡宗珍。

 

在幾乎一面倒附和行政及立法程序聲中,只有吳陳鐶、蔡明誠2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同意蘇煥智所提釋憲案認為違憲,也支持暫時處分。

 

蘇煥智對此表示,感謝2位不同意見的大法官,在這一個具有高度人權爭議,卻又具有高度政治爭議的憲法訴訟中,不懼得罪當權者,秉持道德勇氣支持全國農田水利會自救會基層農民(水利會會員)的心聲。

 

蘇煥智並強力譴責,認為台灣司法改革最大的障礙就是司法院,他說,全世界民主國家只有台灣還存在司法院,而司法院這個體制,就是總統透過司法院長來控制法官的升遷及任命,以達到控制司法的目的。

 

蘇煥智呼籲朝野各黨,共同推動「廢除司法院」,並立法確保法官獨立的法官任命制度,不應該再由總統透過司法院長來控制法官的升遷及任命。

 

前台灣省政府副省長吳容明是水利子弟,深知水利會會務會史,1998年精省前夕曾致函嘉南農田水利會幹部謝耀慶,針對曾文水庫是由水利會投資興辦,產權卻分別登記為台灣省及台南縣政府所有,表示已請相關單位妥處。可惜隨即碰到精省而不了了之,嘉南農田水利會灌區農民的辛酸旋因永遠壓抑,無處討公道。(圖/謝耀慶提供)

 

另外,針對私人土地遭水利設施無償使用的部分,有7名地主及雲林地院一位法官認為該規定侵害人民財產權,聲請釋憲,憲法法庭12日做成111年憲判字第15號判決,首度未做成「合憲」或「違憲」解釋,僅要求政府應於3年內擬定補償計畫,逐步啟動徵收。

 

惟憲法法庭強調,土地所有人若對農田水利土地已無從自由使用收益,致其財產權遭受嚴重限制,依法治國家要求,為供農田水利設施照舊使用之土地,如未具備設定公物關係權源,即應以租用、協議價購其他方式取得權源。

 

憲法法庭指出,若未能取得權源,因地主已形成個人特別犧牲,相關機關即應依法徵收,給予相當補償,並於3年內擬定徵收補償相關計畫,籌措財源,以利於合理期限內逐步完成徵收補償, 始符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意旨。

 

這是憲法法庭首度未做成「合憲」或「違憲」宣告,因此本案當事人無法獲得救濟,也沒有請求補償的權利,只能靜待政府機關聽從本案判決意旨,編列預算給予補償。然而,這項宣告根本沒有約束力,可謂形同具文。

 

我們看光是桃園市一地,去年曾發生有人因為無聊,擅自去開龍潭大池水閘門,導致下游商家淹大水,該名人士被判刑3個月。

 

上個月初,更發生因為一場大雨,桃園市桃園、龍潭、觀音區部分地區積淹水及膝的慘況,市府說,主因是農水署閘門來不及開、管理過於粗放;農水署桃園辦事處則認為責任歸屬待釐清。

 

由這兩個案例可見,一向運作順暢的水利會改制後,不只桃園一地,各地都出現類似「卡卡」的狀況,唯有一件基層工作人員(例如各地的掌水工的派任),早已逐步成為民進黨地方公職人員安置樁腳的重要管道,但派些對業務不熟悉的樁腳,和以往運作順暢的水利基層人員的工作績效相形之下,明顯有落差,形成桃園市政府和農水署互踢皮球的現象,倒楣的是無辜受累的淹水民眾。

 

前桃園農田水利會會長黃金春早在未改制前就看出這些問題,因而強力反對改制,黃金春的下場是,連他一手規劃興建的水利會青埔行政大樓,原本設有桃園農田水利會研究發展基金會,並由他擔任董事長一職,也一併被拔除職務了。

 

從曾任民進黨中常委、蔡英文的輔選大將,到因為不聽話而被拔官,黃金春的感觸最是深刻。

 

蔡英文最近三次選舉時,前桃園農田水利會會長黃金春(前排左4)特地召集全國17個水利會成立後援會,全力支持蔡英文當選總統;想不到一旦當選,不但說話不話,反而為了方便掌控,強力修法沒收水利會。證諸蔡英文近年推動政務時的一意孤行,不只黃金春等人後悔不已。在桃園市長候選人林智堅論文門一案中,人民看清一個獨裁總統的惡霸作風,導致她的民調大幅下滑。(圖/黃金春提供)

 

尤其目睹蔡英文為貫徹己意,強力推動一些違反民意的作為,例如最近喧騰一時的林智堅論文風波案,身為世居桃園的黃金春最是有感。

 

近日桃園傳出民進黨創黨黨員鄭寶清有意脫黨參選市長,黃金春會全力協助,看起來這場由總統身兼最大黨黨主席的強力意志力展現,造成和一般民意火車對撞的現象,似乎開始一連串的連鎖反應,畢竟台灣的民主得來不易,但如果監督的力量不足,重返獨裁亦非不可能,而面對這種獨裁傾向的統治者,全民都應全力撻伐之。

 

作者簡介

陳婉真,曾擔任《中國時報》記者、美國《美麗島週刊》創辦人、立法委員、國大代表、台灣產業文化觀光推展協會理事長、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等職務。

她生於彰化縣,從小立志當新聞工作者,台灣師範大學畢業便後順利考進中國時報,仗義執言和使命必達、務實求真的精神,讓她在新聞界以犀利觀點聞名。

她在戒嚴時期挑戰禁忌,即投入政治改革,因此成為黑牢裡的政治犯,但是無畏無懼的堅持理想,不論藍綠執政,從不向威權低頭。

現在是自由撰稿人,想記錄主流媒體忽略的真實台灣故事,挖掘更多因為政權更迭而被埋沒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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