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30歲陳男在110年2月、9月間,分別在桃園區中山路508號前、宜蘭市國道5號南向34.2公里處遭警臨檢,查獲車上有疑似 ,因鋼瓶外觀未標示商品名稱,因此移送桃園市政府環保局送驗,確認鋼瓶內容為「笑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由於「笑氣」屬環保署公告列管之關注化學物質,桃市環保局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裁罰3萬及30萬元。但陳男逾期未繳納,因此環保局今年7月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桃園分署查出陳男因駕車拒絕接受迷幻藥測試,遭裁罰需繳交18萬元,目前正分期繳款中,因此聯繫陳男到場說明。陳男向桃園分署表示,自己本來能正常行走,後來因罹患多發性神經炎,醫生告知可能終身都需要坐輪椅,行動不便,所以現在做家庭代工維生,每月收入2萬多元,申請所欠罰鍰一併辦理分期繳款,每月繳納9千元。陳男表示之前所開的車已遭拔牌,目前放在中古車行,如果身體無法恢復,以後應該也沒有辦法開車了。
桃園分署呼籲,吸食笑氣會造成癱瘓、腦部受損、精神混亂等健康上的重大危害,且施用者多有反覆、持續性地吸食傾向,同樣會造成治安的隱憂,切勿因一時的好奇或好玩而去吸食笑氣,以免傷身又破財。
這篇新聞 桃園男藏笑氣遭罰33萬元未繳 坐輪椅申請分期 最早出現於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