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鳳山區一名女子於飲酒後仍執意騎車,朋友勸說無效,請警方到場她竟假意配合,員警離開後依舊騎車返家,在途中遭巡邏人員查獲酒駕。
五甲派出所警員陳冠志、董家和於111年8月7日2時許到鳳山區五福一路處理糾紛,發現是李女(55歲)在熱炒店飲酒後大聲吵著要騎車回家、不斷嚷嚷,好心的朋友勸阻無效後,只好請求警方協助。
警方到場並勸告許久,李女才假意打消騎車返家念頭,沒想到不久同一警組巡邏看到騎著機車的李女隨即攔下盤查,後經員警實施酒測已超標,已觸犯公共危險罪,全案訊問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或食用含酒精成分的食物後切勿駕駛汽、機車等動力車輛,應善用大眾交通工具或請代駕,切勿以身試法,危害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警方仍會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以保障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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