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對夫妻新婚一年順利產下一名寶寶後,妻子無預警向婆婆說「回去娘家一下」,且從此拋家棄子近40年,至今音訊全無,等不到棄子返家的丈夫最終心寒向法院訴請離婚。士林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雙方均無維持婚姻之意願,判准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新婚妻稱「回娘家一下」,拋夫棄子40年,丈夫訴請離婚。(示意圖/Canva)
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於1981年結婚,兩人婚後共同居住在北市南崗區,妻子生下1子後,於1982年即隔年5約向婆婆稱「回去娘家一下」,從此就一去不復返,不僅再也沒有返家和丈夫生活,也不曾和任何人聯絡,被莫名分居40年的丈夫心灰意冷,最終依法請求法院准許兩人離婚。
對此,女方向法官供稱,與丈夫是經由不認識的媒人介紹而結婚,感情基礎薄弱,且婚後短短1年就發現,雙方理念上和相處上有重大差異,自1981年起分居至今40年早已處於分居狀態,感情也已不復存在,至於分居原因不堪回首,她也不願再此陳述,但她願意離婚,並盼法院能准許離婚。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夫妻兩人分居長達40年,男方因無意維持婚姻而提出訴訟,而女方亦無意維持婚姻,卻不願意自行協議或到庭解離婚,僅委由律師處理,顯見雙方情形已經難以繼續維持婚姻,故准許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