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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稅務解釋函令不透明  淪為抽屜條款

匯流新聞網/匯流筆陣 2022.07.25 11:09

洪佑民/退休教師

疫情加上通膨,民眾荷包吃緊,前行政院長、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撰文指出,我國稅基已固 此時此刻正是稅制改革時機、他也提到,觀察去年綜合所得稅結構,約有71%來自薪資所得,建議過去幾年稅收超徵,現階段正是稅制改革的時機。

陳冲指出,早期政府財政困難,全民均共體時艱,之後經濟穩定成長,尤其過去8年,除前年因疫情短徵外,其餘均財政超收,去年稅收更超徵達4327億元,以薪資為主要收入的勤勞工作者,「卑微的期望,應該只是自己可支配所得能否增加一些?政府多年稅收超徵,國家不缺錢,此時是否能從體恤底層民眾的負擔能力,研究稅制稅政真正公平的改革。

他表示薪資所得者(尤其年輕族群)稅率折減、提高標準扣除額/特別扣除額、自用住宅一屋免稅、各種財產交易所得課稅、以及納稅人權益保護獨立機關的設置等,「各位候選人如真正了解民瘼民怨之根源,就知道軟土深掘不是好方法。」

筆者樂見前陳冲院長的建議政府能採納,但台灣稅制需要改革豈止這些而已,網路直播節目全民公審,日前探討的主題是「稅奴窘境:法稅千萬條,救命沒半條」,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寶島台灣這塊土地上,人人淪為稅奴,當人們真正的遇到法稅官僚迫害時才發現,原來千萬條的這個法稅制度,竟然沒有一條能夠幫助我們從法稅苦海解脫,尤其是近萬條號稱抽屜條款的解釋函令,更成為財稅單位濫權課稅的聖旨,如果不小心收到一張違法開出的天價稅單,可以說此生是必死無疑,永遠無法翻身。

解釋函令,這是國稅局在人民身上拔鵝毛的工具之一,在銀行工作的呂先生碰到許多烏龍稅務案件,他銀行的顧客曹先生,從事銀樓生意,爸爸過世後把一樓的房子過給弟弟,弟弟無償給哥哥當銀樓場所,有一天稅務員來跟曹先生說,你的銀樓沒報租賃所得,曹先生說這是我弟弟無償提供的,稅務員說沒有所謂無償提供的事情,一定要報稅,不然要罰鍰。

曹先生說那要報多少呢?稅務員說這個地段每個月要3萬元,所以曹先生一年就給弟弟36萬元,四年過後曹先生,那個稅務員又來了,說曹先短報租賃所得,這地段每月要9萬元,曹先生說算了一下,哇!這個一年要給弟弟108萬,這完全無中生有,他不能接受,這讓人矇了,租賃不是依民法約定嗎,而是國稅局說的算。這種烏龍案件,在現今社會非常的普遍且多如牛毛。稅務員在業績壓力的驅使下,如果業績不夠理想,恐怕人民就是稅務員的提款機,天啊!這是甚麼民主國家侵犯人民的財產權居然存在在寶島台灣國稅局是拿著刀叉吃人肉啊!

另一位程小姐的稅災案例,國稅局面對納稅義務人就直接說,根據第幾條解釋函令的規則,所以你得繳稅,還要連帶罰錢,國稅局他們其實錯得非常非常的離譜,在實際的課稅案例當中,國稅局人員完全脫離了法律的規範,這樣的行為是公然違法,也是違憲得,解釋函令不能直接拿來對民眾進行約束,要求民眾來課稅。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黃帝穎律師更指出相關解釋函令多如牛毛,而且它被稅捐稽徵人員拿來做為課稅依據的問題,事實上是嚴重氾濫的。

黃律師表示法律保留原則,在經社文公約第4條也要求行政機關不能自己解釋一個函釋,納保法第3條第三項主管機關發布的解釋函令,不得增加法律所未明定的納稅義務。憲法第19條說,要處理任何稅的情況,都必須要有法律,目前現階段函釋還是9000多條必要的時候,財政部或者是稅捐機關就會拿一個函釋跟你講要怎麼課?這個是非常大的一個問題所在。

相信大家都會覺得這個解釋函令聽起來真的是臭名昭彰,那事實上不只是解釋函令的問題,更是執行人的問題,這兩個案例真的只是眾多違法受到違法課稅受災戶一個冰山一角,那台灣的財稅機關不依照事實還有證據課稅,要求人民多少繳一點這樣子的亂象,在2020年也是創下這個最高紀錄,一共有高達1431萬件的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每不到兩個人就有一個人受到強制執行的命運,淪為稅奴,人們真的是無語問蒼天啊!

現階段政府對於超徵稅收作大內宣,欺騙人民說是財政要大力建設,還是都流到誰的口袋裡去了?疫情持續不斷、經濟受影響,人民的生存權是否會因為國庫進了大筆稅收就收到照顧?年底將有縣市長及議員選舉,呼籲民眾要選賢與能啊!各位候選人難道不想有些訴諸人心深處的政見,有魄力的提出法稅的改革?相信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會把寶貴的一票投給真正落實法稅改革的實踐家。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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