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建國百年,國旗圍巾的紀念意義更高,我共訂了1700條送給監察院及審計部同仁。(圖/取自網路)
作者/王建煊
自 2009年元旦升旗典禮開始,總統及官員都圍著國旗圖案的圍巾,大方又醒目,電視播放後,更引人注意,大家都想要一條。2010年元旦升旗前,民眾清晨就排隊購買,還有人因買不到大打出手。
2010年,我買了一些圍巾送給每一位監察院員工,大受歡迎,有位同仁開玩笑跟我說:「怎麼辦?只有一條,但我有兩個兒子,這下要吵架了。」我說 :「抽籤吧!」
受歡迎的國旗圍巾
2011年是建國百年,圍巾的紀念意義更高,所以我在10月前就開始訂購,以免訂不到,後來果然有人向隅了。我共訂了1700條送給監察院及審計部同仁,包括正式員工、臨時員工、工讀生,採取見者有份的原則,每人一條,大家都高興。
這是小事,我要說的是 「見者有份」這一點,因為這是件喜事,每條圍巾所費不高,如果只有正式職員有,當分發圍巾時,其他的人就心生委屈,可能會自怨自嘆,誰叫自己不是正式職員呢?現在連臨時工及工讀生都「雨露均霑」,皆大歡喜。
監察院及所屬審計部全體工作人員都一起為建國百年而歡欣。很多事,只要我們多用點心,愛的感覺就出來了,大家就會沐浴在愛的喜樂中。
讓人分享緝私獎金
財政部的重要職能之一是收税,面對可能逃漏稅的人,財政部就要負責查緝。為了鼓勵員工查走私、查逃漏稅,訂有分發緝私獎金辦法。在逃漏稅罰鍰中提撥一定比例作為獎金。
直接查到的員工,分得的獎金最多,間接有功的人員也有份。部長亦屬間接有功的人,分到的百分比雖然很低很低,但部長只有一人,所以金額仍然相當高,這是別的部會首長所沒有的。緝私獎金規定由來已久,現在如何,不得而知。
我在擔任財政部長時,緝私獎金一毛錢都不領,全數用來獎勵績優的同仁,特別是那些工作性質與查緝逃漏税毫無關係的人,他們再怎麼努力,也與緝私獎金無緣。但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是勤奮工作、操守廉潔的好伙伴。我要各單位上報這樣的人,發給不同額度的獎金。頒發獎金時並附上一封感謝函,謝謝他們的辛勞。
有的員工直呼怎麼這麼好,有人說這是他一輩子頭一次領到獎金,有人將部長的感謝函框起來或放在桌子玻璃板下面。一點獎金及一封感謝函,就能讓同仁那麼高興,這對提高工作士氣當然會有很好的影響。
頒獎拍照的愛心
財政部直接、間接所屬的單位,人數很多,每年財政部會表揚不同領域的績優人員。以稅務績優人員表揚為例,獲獎人來自全國各地,有遠從澎湖等外島來的,當時沒有高鐵,領獎人必須在台北住宿一晚。來一趟台北不容易,能獲部長頒獎更是莫大的榮幸。
頒獎時,得獎人都希望能跟部長單獨合影留念。有時會拜託其他同仁在台下替他們照相,可是有些長官頒獎時,常直接面對得將人,背對台下的人,所以想拍與部長合影可不容易,即使跑到台上來照,也只能照到側面。
我當部長時,規定人事處一定要派兩個攝影高手負責照相,一位在左邊,一邊在右邊,而且我一定回過臉來,與頒獎人合影,看到鎂光燈閃過後,才頒第二位。人事處將相片洗好、放大,送給每位得獎人。據瞭解,大家對那張部長頒獎相片的珍惜,遠大於所頒到的獎金。
我到每個單位、每個地方頒獎,都很注意這一點,效果至佳,皆大歡喜。讓人高興就能激勵士氣,提高工作效率。怎樣才能辦到呢?多用點心,愛的感覺就出來了。
(作者為前監察院長,本文原刊《台灣醒報》,授權《優傳媒》與《風傳媒》、《中時新聞網》同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