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已繳罰鍰!19歲男欠1萬2遭移送桃園分署 父嘆:自己負責 / 記者劉筱寧
桃園市平鎮區一名現年19歲的黃姓少年,17歲時因拼裝車輛、未滿18歲騎機車上路,被交通裁決處罰1萬2000元,向父母拿錢後,謊稱已處理,實則花在其他地方。逾期未繳納罰鍰的他,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昨(14)日執行人員前往少年戶籍地,雖然沒有見到少年本人,不過其父親出面表示,兒子已經19歲,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請分署強力執行,還提議將少年新開的銀行帳戶內存款直接扣押。
執行人員請黃父協助勸導兒子遵守交通規則。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提到,少年被移送分署當下,執行人員除通知黃姓少年自行繳納外,亦扣押其郵局存款,得款803元。並於昨日派員至黃姓少年戶籍地現場執行。執行現場會晤黃姓少年的伯母稱,黃姓少年並不住在此,並當場聯絡少年父親到場處理。
黃父到場後原先稱,會幫兒子繳清剩餘欠款。但經過思考後,又改口向執行人員表示,他這個兒子平常就愛玩,黃母曾拿錢給少年處理罰鍰,兒子說處理好了,結果根本把錢花到別地方。這個月有幫兒子新開一個銀行帳戶,裡面應該有3到4萬元,請分署直接去扣押;兒子現在暑假也有去打工,但不知道在哪裡工作。已經19歲了,應該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做父母的沒辦法一直幫他善後,希望他能藉此得到教訓。
桃園分署提到,執行人員稱讚黃父的明理,也瞭解父母難為,便請黃父持續勸導兒子不要無照駕車,保障自身跟用路人安全,如果發生意外。事後,桃園分署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黃姓少年在銀行的存款,持續強力執行。桃園分署呼籲,青少年應愛惜生命,切勿無照駕駛,保障用路人及自身安全。欠繳交通罰鍰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分署更將秉持一貫落實公權力之態度及依法執行之堅定立場,持續強力執行積欠道路交通罰鍰案件,展現執法決心,並維護國家債權。
這篇新聞 謊稱已繳罰鍰!19歲男欠1萬2遭移送桃園分署 父嘆:自己負責 最早出現於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