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樂珊/綜合報導)近期,德州有一名女子6月底違規行駛在高乘載車道(也就是專共乘载2人以上之汽車所行驶的车道),而被警察開了275美元(約新台幣8200元)的罰單,但他卻稱胎兒也算是「一個人」,因此主張罰單無效,並打算告上法院。
圖/德州有一名孕婦竟稱胎兒也算「乘客」。(擷取自PEXELS)
據報導指出,這名32歲的孕婦波東(Brandy Bottone)已經懷孕34周。她回憶事發情景,稱當時被警察攔下時,她就指指自己的腹部,說「我的寶貝女兒就在這裡,她算一個人」;對此警方回應,車內必須有兩個「在體內外面」的人,才能行駛高乘載車道。
警察不理會她的說法,給他開了一張275美元(約新台幣8200元)的罰單,儘管德州的堕胎禁令承認未出生的小孩算是一個完整的個體,但現行的交通法規並不承認。另外,有法律專家則認為,這個案子顯示法律存在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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