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詢問後發現30歲的邱姓男子住在前鎮區,由於朋友介紹工作,前來三民區參加面試,沒想到面試結束後,發現電動自行車沒電了,身上又沒有現金能夠乘坐計程車返家,也無法請求車行協助充電,一時間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在艷陽下牽車返家,恰好經過派出所時,便請求警方協助;警方隨即將邱男之電動自行車,放置適當位置保管,引導邱男至附近公車總站搭乘公車,並將電動自行車之電池帶返家充電,之後再來將車輛牽回,邱男對員警的熱心幫忙相當感謝,直說警察為民服務的態度十分良好。
警方表示,為民服務為警察的四大任務之一,雖然警察之職掌有一定的限制,然在可允許之範圍內,警方都會盡力協助每個有需要的民眾,以此共同來達成警民關係之和諧,並共創良好的治安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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