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驗20件涼麵、23件手搖飲品、37件冰品、25件食用冰塊、6件果蔬汁、花草飲與其原料,並同步抽驗36件配料,檢驗衛生指標菌、防腐劑、順丁烯二酸及農藥殘留等項目,其中6件冰品初抽結果衛生指標菌超過標準,經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後,5件複抽合格,1件再次查核時業者已歇業;食品中微生物限量係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所定衛生標準,倘再次抽驗仍不符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由於微生物在食品中的動態消長與製程、貯存及販賣場所衛生狀況有息息相關,因此食品業者必須對食品產製、環境清潔時時注意,才能維護品質與商譽。衛生局持續對市售食品查驗,並定期公布結果;另提醒消費者,涼拌食品或飲冰品購買時可注意販賣衛生;購買後應儘速食用完畢或適當溫度保存,在享受消暑美味的同時,也做個聰明健康消費者。如有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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