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簡勻青報導】現行桃市採取綠燈早開或遲閉時相之號誌路口,係利用圓頭綠燈(圖一)或左轉箭頭綠燈(圖二)方式亮啟燈號,提供駕駛人左轉與否之依據;以早開時相為例,當其結束進入雙向綠燈通行時,欲左轉車輛常因不熟悉燈號指示而遲疑左轉或違規左轉(左轉箭頭綠燈關閉)。交通局除了從去(110)年開始,於本市10處號誌路口試辦特殊綠燈時相外,並計畫於今(111)年分二階段擴大實施,截至111年6月15日止,全市已完成136處號誌及標誌調整。
交通局表示,全市左轉車流量大的路口會優先以劃設專用車道暨設置專用時相做為改善策略;惟部分道路受限於路型及路幅無法佈設左轉專用車道時,則採共用車道方式,搭配綠燈早開(提早亮啟)或遲閉(延遲熄滅)方式,讓左轉車輛順利通過路口,並配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以下簡稱「設置規則」)規定,於路口號誌設置圓頭綠燈或左轉箭頭綠燈供駕駛人依循行止。設置規則就箭頭綠燈及圓頭綠燈有其明確路權規範(左轉箭頭綠燈允許直接左轉、圓頭綠燈需注意對向來車,確認安全間距後方可左轉且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惟仍易造成駕駛人混淆及困惑,進而造成交通壅塞及安全問題。
交通局局長劉慶豐指出,全市號誌化路口約3,600多處,其中實施綠燈早開或遲閉之號誌路口將近400處,交通局將於本(111)年度分二階段辦理前揭路口之左轉箭頭綠燈及圓頭綠燈同亮的特殊綠燈時相(圖三、圖四、圖五),並參考設置規則第214條第2項規定,於號誌桿附掛牌面提醒用路人注意(圖六、圖七)。以特殊綠燈早開時相為例,當早開時相結束時,左轉箭頭綠燈隨之熄滅,但圓頭綠燈持續亮著,且保留該時相黃燈及全紅之清道時間,此時對向號誌仍顯示紅燈,待早開方向清道時間結束後,對向綠燈方才亮啟,此時原早開方向欲左轉之汽車須注意對向來車,確認安全間隔後才能左轉。請駕駛人牢記「←● 對向紅燈放心左轉、● 對向綠燈小心左轉」的原則行車,以維護路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