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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無能?無法淘汰違法檢察官 人民心痛

台灣好報/晨曦/台北 2022.06.21 22:22
新聞圖片 【記者晨曦/台北報導】
檢察官濫權起訴,造成人民纏訟的痛苦與折磨,是嚴重的酷刑,遺憾的是第三次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發現,2013和2017年,審查委員會均建議台灣政府將酷刑罪作為一項單獨的刑責,並在《刑法》中規定適當的處罰,但至今都未落實。人民遭受檢察官濫權起訴一再發生,6月12日全民公審「誰是加害者?」邀請忠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張振興律師及受害人執業牙醫師黃運莒,揭露違法檢察官惡行,現今實務上無法淘汰惡檢,張振興表示法律無能,讓老百姓很心痛。

主持人Elaine表示,違法檢察官、法官,有淘汰機制嗎?立委林思銘曾指出,法官評鑑新制2020年7月施行至今,共受理477件,只有3件成立,移送職務法庭。案件成立比例極低,林思銘質疑法官評鑑機制能發揮功能嗎?雖然媒體披露,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蔡甄漪,2015年擔任檢察官涉重大違失,被起訴人無端蒙冤入獄119天,後獲再審無罪平反,並獲刑事補償59萬5000元,案經彈劾後,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申誡處分。但其他被檢察官濫訴的受害人,就沒有這麼幸運。

曾擔任檢察官的張振興律師表示,有些檢察官很認真,但有些檢察官不盡責,他常演講提醒檢察官要遵守無罪推定,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張振興舉侯寬仁檢察官違法偵辦太極門案為例,太極門曾詢問張振興的看法,當時他就判斷構成要件不成立,太極門絕對會判無罪。

張振興強調,檢察官要負完全舉證責任,不能有罪推定,例如桃木劍如何養小鬼?檢察官要負舉證責任。張振興認為太極門案件三審都判決無罪這樣的案例很少,他只聽過這件,從構成要件來看,檢察官濫權起訴應該有罪。張振興分析在太極門案侯寬仁檢察官號召成立自救會,叫自救會去自訴,好像包攬訴訟,這心態很奇怪,好像跟太極門有多大仇恨一樣。張振興認為,檢察官與法官都一樣,辦案要用平常心,不能有私心成就自己名氣。

Elaine說明,從媒體報導「筆錄扭曲不實前科的侯寬仁」,在雲林棄土案侯寬仁被爆關鍵被告筆錄製作不實,而「侯寬仁用哭騙辦周人蔘案 律師爆料不只一次『自問自答』」一文中,也可看出侯寬仁辦案爭議不斷。

張振興指出另外一件侯寬仁承辦的案件:在馬英九案偵查階段有律師問他(當時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女士已經被起訴),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有可能起訴嗎?張振興認為侯寬仁100%會起訴,因為太極門就是檢察官沒有證據就被起訴,就是大家稱凡案必起訴,張振興呼籲檢察官必須要衡情說理法先論,慎思明辨平常心。

張振興認為,侯寬仁檢察官偽造筆錄起訴被告很不應該,前總統馬英九也告過他,但告不成,法律無能,讓老百姓很心痛。冤獄賠償賠給被羈押人,但被起訴人後來判無罪卻沒有給,法律應補救修改,張振興認為檢察官偽造筆錄起訴被告,應該要賠償,勤政公報要寫出來。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在偵辦太極門案有八大違法,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法務部卻說因十年時效已過,無法懲處侯寬仁。張振興認為,當時太極門案件審理沒有結束,法律上有不進行時效部分,時間要停止不能算,法務部是否袒護侯寬仁?張振興很懷疑。

司法從偵查開始,張振興呼籲偵查人權要重視偵查不公開,檢調人員態度要用懇切的態度,人民才能與辦案人員有良性互動,檢察官盡偵查能事指揮偵辦,對於被告有利不利都要注意,並慎重聲押,法務部要有機制嚴懲淘汰不適任檢察官。

在桃園中壢開設診所執業的牙醫師黃運莒,也以受害人身分控訴自己被害經過。在2021年因意外捲入一起吸金案,遭到檢調單位搜索約談,雖然最後在今(2022)年2月獲得不起訴處分,還他清白,但他的人生早在去年9月3日遭無端搜索當天就已經崩盤了!

黃運莒回憶,他才剛踏進診所,就有人上前確認他的身分,之後在診所內翻箱倒櫃,沒搜到任何東西後,便要他交出手機、平板,像是抓現行犯一樣,在眾多病患面前強行將他帶走。整整超過12小時的反覆訊問,在晚間交保步出地檢署不到半小時後,就有媒體以斗大標題「牙醫竟成吸金集團業務」之類的字眼,把他的全名、照片及詳盡的偵辦內容刊登在網路上,讓他感到氣憤不平,質疑檢察官、調查局跟媒體勾結嗎?

後來黃運莒診所的收入比平常掉了三、四成,心裡傷害更是大,因為他夢到過世的爸媽,流著淚說他對不起祖先,這都是檢察官害的!至今都還在吃藥。黃運莒反問,從2021年9月3日去調查局寫完筆錄後,到拿到不起訴書完全沒有出過一次庭,就證明檢察官、調查局根本是用想像在辦案,沒有任何證據,到今年2月2月就給一個不起訴書,表示檢察官、調查局就是有問題!

黃運莒向監察院陳情兩次,第一次向監察院人權委員會陳菊院長陳情,有回函說明,因為司法案件還在審查中,不便涉入。收到不起訴書後,又第二次寫信再陳情,要告訴陳菊院長,國家的檢調是這麼的惡劣,欺負一個善良老百姓,國家人權委員會要出來主持公道,要還人民公道。黃運莒質疑檢調瀆職,不管是精神上還是物質補償,陳菊院長都該給一個公道,

黃運莒呼籲,不好的司法人員一定要汰除掉,利用司法的權力來害人,政府應把他罪加一等,不要傷害無辜人民,國家才會進步,台灣在國際上才可以稱自由民主國家。

Elaine表示,檢察官濫權偵查或起訴,被貼在身上的犯罪標籤,仍如影隨形的跟著受害人,司法體系這種大街抓人、小巷放人的戲碼,黃運莒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政府應該拿出魄力,好好整頓侵害人權的執法人員。

圖說:全民公審「誰是加害者?」邀請忠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張振興律師(左下)及受害人執業牙醫師黃運莒(右下),揭露違法檢察官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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