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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針對設改裝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高音喇叭、擅自改裝車燈(LED、HID)、無照駕駛及電動自行車改裝車體等違規行為嚴加攔查檢驗,共計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改裝車輛共60件、改装排氣管噪音車輛2件,並查獲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涉嫌公共危險罪1件。
第二分局表示,鑑於電動自行車擅自改裝後行駛速度動輒80、90公里以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更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第二分局連續3天以多點守望、綿密打擊之勤務方式來行攔檢稽查,計已取締違規電動自行車12件,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開罰並沒入車輛,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
二分局進一步表示,另民眾如發現機動車輛行駛道路上有噪音擾寧情事,可上傳相片或影片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輛到檢,第二分局亦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等各項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並轉由相關權責機關召回檢驗,以有效遏止改裝車輛擾寧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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