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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立寧隨想錄》話說從頭:十信案是如何被引爆的

優傳媒/ 2022.06.19 13:09

作者/戴立寧

 

江南案和十信案本來是風馬牛, 毫不相干,卻陰錯陽差地糾纏在一起,是偶然的巧合/還是精心的安排? 我是當事人之一,37個年頭過去了, 至今還在十里霧中。

 

江南案發生在1984年的10月15日,經過了90天的醞釀發酵, 1985年的1月13日才由政府喉舌的中央社公開發聲, 承認江南案為政府情治人員所主導;並立即逮捕了情報局長汪希苓、副局長胡儀敏、第三處副處長陳虎門等人。

 

中美邦交,在那個時代可說是重中之重;更何況事涉蔣家,小事也是大事。江南案從發生到承認、這長達90天的期間裏,相關部門為因應這一突發情事,究竟做了些什麼?有了些什麼樣的佈署或預案?… 則在江南案發布之前,36計:圍魏救趙,觸發十信案未嘗不是一種思量。

 

1985年1月4日上午10點半左右,財政部金融司長的我突然接到部長室來的電話,有重要事情交辦。 我腳才踏進部長辦公室,財政部長陸潤康迫不及待地劈頭就問:「立寧兄,庫存現金是什麼意思?十信的庫存現金偏高又是什麼意思?…」手中拿著的是一份寫著「陸部長親啟」的信封。

 

我盯了信封一眼,有點遲疑、有些恍然,應聲回答:「庫存現金就是存放在銀行金庫裡的現金。帳面上庫存現金偏多,一般有兩種可能:一是由於貸款不力,出現了爛頭寸,只好堆在庫房裡;一是有人挪用了金庫裡的錢,所以帳上現金多出來,庫房未必真有。十信的庫存現金偏高,以我的了解,十信的經營一向積極,放款不力、爛頭寸的機率不高;多半的情形是金庫裡的錢被人挪用了。要知道真假不難,派人盤點一下金庫就可以了」。

 

我口頭上說得很輕鬆,其實我心底裡已經意識到問題的不簡單。多年以來,台北第十信用合作社( 以下簡稱「十信」)違規的問題從來就沒有間斷過;密報十信虛報庫存現金的事,過去也曾一再發生。

 

當時的財政部,不像現在的金融管理委員會,本身並沒有檢查人員。遇有需要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的情況,財政部就委託中央銀行辦理;如檢查對象是基層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則再委由台灣省合作金庫( 以下簡稱「合庫」) 辦理。十信屬於基層金融機構,都是由中央銀行委託合庫執行檢查;以往多次檢查的結果,都是:庫存現金雖然偏高, 但與帳載相符。既然相符,也就如此這般簽結,不了了之。

 

我讓陸部長了解到實際的情況和過去的案例,是像前人一樣地虛晃一招/還是真刀實鎗地要認真查緝? 陸潤康講了一句我自今難忘的話,他說:

 

「立寧,我們都是讀法律的;假如我們不能夠要求自己,我們怎麼能夠要求別人…。」

 

陸潤康是我在稽核組時的組長,公餘飯後常聽他聊他的生平。他早年隨著舅舅來台,只有高中畢業;考取高考後才進大學,全額獎學金加上政府的補助出國留洋,艱辛進取,一路升遷,能夠當上財政部長,可說得來不易。他和我都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系。他的想法,我可以理解;他的做法,我義無反顧。

 

但我知道,十信不過是個引信,觸發引信將會引起一場風暴。台灣的基層金融一向問題複雜,有先天制度的缺陷,也有人為個別的錯失;加上政治派系和地方勢力交互糾纏,影響力可以說是上動天聽、無遠弗屆。要拆解這樣威力強大的爆裂物,必須謀而後動。

 

為了徹底解決基層金融的問題,我所做的一些部署已經有了相當眉目(比如說:存款保險公司的立法已經完成; 銀行的修訂草案也已送進了行政院。)但提前發動必然會有風險,獲得最高當局的了解和支持,成為必不可缺的關鍵。於是我和陸部長相約分工:財政部以下之事,由我負責;財政部以上之事,由陸部長負責。    

 

我回到辦公室,立即撥電話給中央銀行金檢處長程光蘅,告訴他要對十信實施突擊檢查,請央行直接派員辦理,不要委託合庫。程光蘅和我是很熟的朋友,平日就有交誼。程的金融檢查經驗豐富,他告訴我實施庫存現金盤點不能在營業時間辦理,只能在「營業前」或「營業後」的兩段時間進行,並詢問我的意思。我一向是急性子,做事永遠是第一時間。我說:「就是今天的營業後。」程光衡同意,並要求金融司派人協同。

 

大約下午3點多, 程光蘅來電話,說當天檢查準備不及,最快也要到第二天清晨6點半、十信營業之前開始。我只好同意。

 

就在這電光火石之間,消息已經走漏。當天晚上,中央銀行副總裁錢純的家裡來了一群立法委員。

 

錢純的父親錢思亮,是我唸台大時候的校長,後來又擔任過中央研究院院長。他的三個兒子都很傑出:老大錢純,這個時候是中央銀行副總裁,後來接替陸潤康擔任財政部部長;老二錢熙是著名的科學家,美國科學院院士,也是台灣的中央研究院院士;老么錢復後來擔任過外交部部長、監察院院長。據說甲等特考之所以開辦,就是為了錢復的仕途開路的;我也因此受惠。

 

錢純性格圓融,長於應付。當深夜多位立法委員出現在他的家中,他也吃了一驚。他推說要洗澡入睡,但這群人鐵了心就是不離開。立法委員們言辭激烈,要求取消第二天對十信的檢查。由於當時檢查計畫已經獲得了最高當局的同意,包括中央銀行總裁張繼正及行政院院長俞國華;錢純知道事情已經不可能更改,只能表示,取消是不可能的。

 

1月5日晨6點半,財政部和中央銀行突擊檢查了十信18個營業單位中的5家分社,發現對方已經有了準備。

 

在十信的5家分社之中,有4家發現有現金短缺的情況。想必時任十信理事會主席同時也是立法委員的蔡辰洲,在晚間接獲了要突擊檢查的消息,倉促間無法籌足現金,臨時開了4張國泰塑膠沒有填寫日期的支票放進了金庫。

 

一份事後整理的報告直陳當時的發現,關於「庫存現金之查核」與「不正常放款之查核」約略為:

 

1. 庫存現金與賬目上比較,少了7.5069億元新臺幣。金庫裡查獲的4張國泰塑膠公司未具發票日期的支票,總金額也恰好是7.5069億元新臺幣。

 

2. 十信的不正常貸款在1983年2月28日有38.5527億元新臺幣,由於勒令處理,這些錢已經縮小到3.3684億元新臺幣。可是,十信收回了原來的不正常貸款,卻又貸出去了更多,以至於到1985年1月18日,不正常貸款達到了52.6474億元新臺幣;這些貸款的擔保品主要是一些林地,押值被高估了40~120倍…。

 

十信案的引信終於被點燃了;餘下的只能是如何把它的損害降到最輕。

 

若干年之後,我和我的學生們談論什麼叫「危機處理」,我舉了一個例:獨居一人,熟睡之中,突然感覺到臥榻之旁有人走動:莫非有小偷侵入?在這個關鍵時刻,必須要慎重地做「政策決定」:要睜開眼、還是繼續裝睡?我口中所說的是一個假設性話題, 而心中想的卻是當年十信的突擊檢查。

 

事到臨頭,必須面對;有時候是沒有什麼選擇的!

 

(圖片取材自網路)

 

作者簡介

戴立寧,一輩子的法律人。在法學院做了10年的學生;教了40多年的書;偶然的際遇,做了26年的公務員,從基層到高階。也曾寫過些雜文,月旦人物、評議時事。〈隨想錄〉無非是重操舊筆,隨興隨緣隨想,記錄些所見所聞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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