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上前檢視,該鱗狀發光物體果真為臺灣特有亞種之中華穿山甲,惟身體狀況明顯不佳,不僅身體蜷縮無法正常爬行,身體前肢及耳朵亦有擦挫傷痕跡。因該時路面昏暗且往來人車眾多,為免該珍稀穿山甲再遭車傷及維護民眾用路安全,遂由員警一人實施指揮警戒,一人將穿山甲小心移置裝箱,並帶返所暫時安置。
後經聯繫動保單位接管照護,經初步檢視,該穿山甲應是夜間出外覓食行經馬路,不慎遭往來車輛擦撞受傷,所幸員警及時發現救援,未受嚴重傷害,待後續診療過程順利完成後,即可野放回歸山林。
湖內警分局呼籲,民眾如遇有受傷的野生動物,應即與當地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聯繫,亦可通知警方前往協助,切勿自行收養保育類野生動物,如經發現或舉報,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另民眾行車上路亦需小心慢行,隨時注意車前狀況,避免誤傷用路人、車與動物,共同維護良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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