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陳男於日前5月22日12時許至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報案,稱與友人在鳳山區南江街住家對面國小圍牆外坐著聊天,返家後才發現皮夾遺失,趕緊返回去尋找發現皮夾掉落在原處,檢查皮夾內身分證、信用卡等證件還在,唯獨裡面新台幣4000元不翼而飛。 經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有一名身穿藍色短袖上衣、深色長褲的陳姓男子(67歲),散步行經現場時見報案人的皮夾遺落在現場,便撿起皮夾檢視內容物,將皮夾內現金拿走,後將皮夾放回原位徒步離去。 鳳山分局警方調閱沿線數十支監視器鎖定身分,並於當天14時通知男子到案,該名男子坦承散步時經過該處見報案人皮夾遺落,一時起貪念才侵占皮夾內現金,並歸還現金,全案依侵占遺失物函請地檢署偵辦。 報案人感謝警方鍥而不捨調閱監視器,順利地找回遭侵占的現金。警方呼籲若拾得遺失物請送交派出所,若占為己有,恐觸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圖/鳳山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