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爆新聞網/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
家住台中市太平區鄭姓男子(61年次、領有中度身障手冊)於111年5月20日由住家走失。5月22日11時許,通霄分局山脚派出所員警巡邏發現全身污穢不堪、呆坐於產業道路旁的男子,經查為5月20日登記通報協尋人口鄭男,原來鄭男走失後翻山越嶺來到苗栗縣苑裡鎮蕉埔里3鄰山區。警方遂先行將鄭男帶回所內安置,經初步檢視其身體有輕微脫水現象外,其餘無大礙,便主動購買熱食及飲料供其食用,待身體狀況恢復後,由警方通知趕至派出所家人,辦理撤尋手續後帶返家照護,結束48小時迷途驚魂記。
警方表示,22日發現鄭男眼神呆滯、衣著污穢不堪,呆坐於遍遠山區產業道路旁,因鄭男為身障人士,對警方提問均無法正確應答,經運用警政系統查詢得知鄭男為登記有案協尋人口,因見鄭男長途跋涉迷途山區48小時未進食且日前山區有下雨,於飢寒交迫情況下,所幸經檢視其身體狀況暫無大礙,於提供熱食及飲料食用後,立即通知其家人到所帶回。其家屬表示,鄭男20日上午獨自外出到太平區市場購物不慎走失,因為生活無法自理,家屬心急如焚,於太平區大街不巷遍尋不找,沒想到竟然長途跋涉百公里來到苗栗縣苑裡鎮山區,若非警方尋獲,後果恐不堪想像,對於警方妥適處置得宜,有效防止憾事發生,深表感謝!
警方叮嚀鄭男家人,平時應主動多關懷其生活起居,留意平常的活動範圍,並提醒對於身心障礙的照顧者,可配戴防走失手鍊或於衣服明顯處車縫姓名或聯絡電話,避免其再次走失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