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嚴峻,陸續有許多兒童重症的案例出現。因此,地方政府表示,從5/23起,高中職以下改成遠距離教學,不過家長卻感到特別迷惘,若是家中的孩子是幼兒園、國小的孩童,還是需要有家人照顧,在這樣的情況下,家長究竟可以請什麼假?
對此,勞動部回應,家長有兩種選擇,一是請防疫照顧假,不過雇主可以不給薪;另一種則是一年會有7天的家庭照顧假,薪資的部分則依各公司對事假給薪的規定處理。
▲高中職以下實行遠距教學至27號。(圖/Pixabay)
家中若有12歲以下的幼童,無法單獨待在家,若家中沒有爺爺奶奶幫忙,那家長就得親自料理孩子的大小事,因此不少人會選擇事假、特休或是上述的防疫照顧假及家庭照顧假。
若是員工請防疫照顧或家庭照顧假,資方不得將其視為影響全勤、獎金和考績的依據。勞動部指出,因為雇主也沒辦法控制疫情,所以當有員工選擇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是可以選擇不給薪的;家庭照顧假也沒有強制給薪,但最近不少公司會選擇給勞工半薪或是全薪,以上全靠雇主視狀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