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延燒,防疫政策從清零轉為共存,導致防疫險理賠爭議越來越多,各保險公司對於是否需要用藥才能理賠的看法也不一。今日中國人壽發佈新聞稿表示,新冠肺炎確診後於「居家照護」期間,只要經醫師診療並開立藥物治療,即可申請理賠。
由於確診人數每日激增,醫療量能出現排擠,不少民眾即使感染也因輕症或無症狀無法實際入住醫院治療。對此,中壽表示,針對投保公司因應法定傳染病開發之特定防疫商品保戶,如確診後於「居家照護」期間經醫師診療並開立藥物治療,只要提供以下證明,即可申請理賠: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
- 診療紀錄(視訊診療可提供對話紀錄)
- 處方箋
- 診斷證明書(可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替代)
可申請理賠的藥物治療不限於官方用藥
中壽說明,藥物治療不限於輝瑞「Paxlovid」、默沙東「Molnupiravir」、清冠一號等政府公告者的抗病毒藥物。參酌保單條款精神、相關法令、政府防疫政策及醫療行為內容進行綜合評估後,如符合相關條件,中壽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的「居家照護」日數針對法定傳染病開發之特定防疫商品融通以相當於法定傳染病住院之金額給付關懷金。
同時,中壽也提醒,依據《保險法》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2年內均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不需要急於近日趕赴醫療院所索取相關文件證明,以避免對於中、重症確診者就醫需求與醫療資源造成排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