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劑隔五個月才打要講清楚!/張園欣

台灣好報/
4 年前
新聞圖片 張園欣

包括65歲以上長者等三類人員,將在本月23日至29日施打疫苗第2次追加劑(即第4劑),有的縣市要先預約,有的隨到隨打。

很多滿65歲長者空跑一趟,不知道與第三劑需間隔五個月,即在去年(2021)年1月24日以前打第三劑(第1次追加劑)的滿65歲長者都可以施打。

衛生單位不要只說滿65歲的人可以施打,還應加註離第三劑間隔五個月,最好明言某年某月某日前打過第三劑的,這次才可以施打。

明明白白講清楚,便民勿以善小而不為,否則讓長者頻打電話詢問或來回空跑數趟,實在於心不忍也,已經夠忙的負責施打疫苗的醫療院所,也可以少接很多電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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