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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懲處違法稅官 臺灣應學習美、日、加拿大!

匯流新聞網/匯流筆陣 2022.05.11 10:49

林鈺欣/行政人員

五月是感恩的季節,到處充滿哲康乃馨花語的氛圍慈悲溫馨,看到網媒報導,為因應(COVID-19)疫情,財政部申報及繳納期間,展延為5月1日至6月30日。筆者樂見政府體恤百姓的此政策。

至於5月開徵的房屋稅報繳期限,仍維持至5月31日屆期,若31日當天仍受隔離者,才能依隔離證明申請展延至6月30日。說到房屋稅真的是有特殊狀況而延遲繳稅,去年因為疫情的關係筆者父親98歲高齡平日就是外傭照顧,我做女兒的因為疫情關係多是打電話關懷父親,所以也沒有注意到五月份的房屋稅沒有繳納,直到去年11月父親家裡收到行政執行署的公文,內容因為父親名下房子的房屋稅去年沒有繳納所以金融帳戶被凍結了,因為欠繳稅款。

天啊因為疫情的關係幾千元的房屋稅沒有按時繳納,也不至於弄到將個人的帳戶凍結吧,何況98歲高齡父親的生活幾乎都是外傭的協助下才能夠生活,而外傭看不懂中文公文書,當筆者看到這份強制執行的公文時,筆者真的是驚慌失措,趕緊打電話到國稅局去詢問之後會寄補稅單,接到補稅稅單之後馬上去繳納了稅款,之後行政執行分署和國稅局也就去公文到銀行解除凍結帳戶,筆者認為國稅局都有每戶電話資料,為何不用簡訊提醒或來電通知其他家人呢?人力不夠可以雇用工讀生或是志工做此事啊!何須開出嚇人的欠稅欠費強制執行公文呢?

難怪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全台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從2001年的190萬件到2020年高達1431萬件,20年來暴增了7.53倍,當台灣政府如此高效率的「超徵稅收」時,台灣人民將近1/2的人口卻陷於稅災苦海中,政府從來都沒有想過要走訪民間實際了解欠稅欠費案件中有多少的冤錯假案?如何解民所苦?這是多麼可怕的數字,令百姓心生恐懼,這是侵害人民的生命財產權啊!

反觀日本抗議賤賣國有土地給「森友學園」,要求罷免國稅廳長。國稅廳長佐川宣壽在國會答辯時公開說謊,且被媒體踢爆相關文件疑遭竄改,可說是財務省整體的犯罪行為,佐川宣壽因而請辭下台之後總共懲處20人;副首相兼財務大臣麻生太郎公開致歉,主動減薪一年。

還有近年來,加拿大稅務局(CRA)對稅務人員不檢行為的懲罰力度越來越大。CRA在過去四年(2014年4月-2018年3月)裡,對44,000名稅務局員工中的1,000多名失職人員進行懲處,平均每個工作天就有一個案件,稅務人員遭停職、懲罰甚至解僱。

 2013年美國爆發稅務醜聞,國稅局以不適當的標準,對茶黨等保守團體申請免稅予以刁難,拖延它們適用免稅規定的時效。之後茶黨等400個非營利團體提出行政訴訟救濟,主張國稅局侵害他們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權。歐巴馬對此震怒並表示美國人有權對不當查帳感到憤怒,且公開強調,不容許類似事件重演,並在2013年5月15日親自宣布,國稅局的代理局長米勒已經請辭。

懲處違法稅官員與國內的比較,台灣開錯稅單,沒有懲處違法稅官,稅災淹腳目、行政救濟制度失靈、經濟低迷、弊案連連,至今沒有人下台負責。

總統蔡英文在2017年表示,政府有計畫的把兩公約的條文落實在國內法當中,兩公約精神的推動,將會是人權標準的地板,而不是天花板,如今第三次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審查委員正進行中,但會議的場外為何依然有人權受害者在街頭舉牌呢?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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