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教師爭權益!師提告一審敗弘光上訴

台灣好報/沈佑諳/台中
4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 沈佑諳/台中 報導】
專案教師處於勞基法灰色地帶,大專院校續聘與否生殺大權在握,教師無保障處於不利地位。

專案教師黎東碩遭弘光科技大學不續聘,自認教學服務達標,無端不續聘對弘光提告,台中地方法院判決110年勞訴字第45號出爐,認定弘光科大違法,應對黎東碩復職,並支付違法解雇迄今的全數薪資。

弘光科大則立即提出上訴,並發佈新聞指出,針對高教工會與黎姓前教師記者會之說明稿,本校教師之聘任皆依相關辦法辦理,本案黎姓前技術教師案件已進入上訴程序,尚未定讞,交由司法公正審理,本校不宜置評。
(圖片翻攝網絡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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