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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警遭控介入名錶買賣糾紛  影響警譽懲處2申誡

觀傳媒/ 2022.05.08 20:28

(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自稱是警職人員的林姓男子在臉書社團貼文指控,南市警第五分局張姓員警介入買賣糾紛,張員私訊林男,揚言要將其帳戶直接列為「警示帳戶」;第五分局回應,張姓員警係受託協助友人查證是否遭人詐騙,惟其處理方式遭人非議,影響警譽,已記申誡2次以示警惕。

林男指控,「3/12某台南酒店老闆娘密我,說要購買我家父的勞力士手錶,因她人在台南,所以要我南下面交,我也幫她保留了,並且安排3/25下去,因為這時間拖太長,二來台北下去一趟很遠,因此要求她匯款訂金一萬,也有告知若是我毀約就賠她兩倍訂金,相反的,她若毀約,訂金將沒收」。


▲張姓員警表示要將林男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3/25到高雄Rolex rsc面交,足足3小時時間,錶也是真的,家父當時購買的發票配件什麼都齊全。她卻又說因為手腕太小尺寸不合,所以就毀約,表明不能購買,我也明白告知,訂金意義就是我為她保留,如果我提早賣別人,那我賠兩倍,但反之她若毀約,訂金我就不還了,因此我沒收了一萬訂金」。

林男表示,「當下都說好,但隔天台南市某警官利用職務之便,用臉書私密我,對我告知,要將我帳戶列警示帳戶,但其實明白的人都知道這是民事糾紛,這位警官卻揚言要她朋友做筆錄,且要直接列我帳戶為警示帳戶,面對這樣的對話,明明就是毀約的糾紛,卻因為這位酒店老闆娘認識警官就升級成了刑事案件?而這位警官還親自私訊我要直接列警帳戶,這還是依法行政嗎?Rsc驗證是真品,也特別安排時間下去了,再者也為她保留了大半月,換來的是說我知民法然後詐騙她?各位認為呢?」。


▲林男自稱是警職人員,張員也表明自己是第五分局員警。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日前,林男又貼文,「5/6我果然就收到了台南五分局警局通知書-詐欺與妨害名譽。試問,如果一般民眾因為訂金問題,到了警局報案,會直接升級成詐欺嗎?還是僅僅因為認識警官,所以變相受理並且升級?試問,現在警官都能利用職務之便,用個人臉書帳號私密說要直接列警示帳戶嗎?都不是由公家機關發文告知,而是私底下私訊,並用威脅的口吻告知嗎?試問,我從頭到尾都僅僅因為事情發問,在社團內貼出對話內容詢問該怎辦,這個老闆娘真實姓名,頭貼她也沒放,也沒公告她是誰,到頭來卻成為妨害名譽了?前陣子還在笑華燈初上怎麼那麼扯,電視劇才會有的情節,現實生活都被我遇到了」。

貼文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一萬換刑事罪行定讞!非常划算,我告訴你我要是那個小姐絕對不會跟你和解」、「笑死我,你是親友團膩,一直護航女方」、「手中證據齊全,就可直接上地檢署按鈴對這警員提告,不需要再透過警方提告,以免官官相護吃案」、「警察這樣喬事情沒問題嗎?不按條例做事的嗎?現在資訊這麼透明還想要當黑警?」、「對於這種私下聯繫替所謂朋友處理恐嚇的警員,直接具名督察室檢舉」、、「警察名聲越來越臭囉」、「警察就是大」、「我比較想知道哪位警察大人,好大的官威」…。



▲林男在臉書社團的貼文。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南市警第五分局指出,本案緣於2022年3月12日,該分局張姓員警接獲買主葉小姐以通訊軟體LINE詢問,欲於網路購買二手高價手錶,因擔心遭賣方詐騙,且賣方自稱警察人員,故聯絡張員協助確認賣方身分。張員即以臉書Messenger通訊軟體,私訊賣方詢問警專期別、服務單位及警用電話號碼等,張員了解後,告知葉女應非詐騙,直至雙方面交前,均未介入葉女與林民間之手錶買賣交易。

後因買賣雙方面交時發現手錶尺寸不合,雙方未完成交易,惟賣方拒不退還訂金新台幣1萬元,故請求張員協助。張員認為本交易因尺寸不合買方無法履約,賣方拒絕退還訂金之行為不合理,且自稱警職人員,擔心此事會對其工作造成影響,故傳簡訊提醒賣方,葉女將提出告訴,可能遭列警示帳戶。

經查張員自稱與葉女結識於103年間,因偵辦案件之需,與該案被害人葉女互留聯絡方式,惟張員未能謹守分際,甚至傳簡訊表示將請葉女提告,並將賣方列為警示帳戶等語,造成民眾非議,且將對話截圖於網路公開,處事不當屬實,影響警譽,已於今年3月予張員申誡二次處分,以示警惕。

本案葉女認為賣方行為涉有詐欺情事,堅持對賣方提出告訴,第五分局依規定程序受理,已通知當事人前來說明,並依法送辦,全案靜待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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