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靜議員呼籲維護社工勞動權益
台灣好報/王苡蘋/高雄
4 年前
【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基層社福長照人員所面臨的「薪酸及辛酸」引起關心,高雄市議員李雅靜呼籲,業者必須遵循勞基法規定,落實社工薪資全額給付,杜絕薪資回捐機構陋習,維護社工勞動權益。高雄市議會於6日召開「高雄市基層社福長照人員勞動權益檢視」公聽會,由李雅靜議員主持,針對維護基層社福長照人員勞動權益進行討論。李雅靜表示當前基層第一線的社福長照人員所面臨的「三大薪酸」,從大機構到小機構都存在,顯示這是結構性問題,面對社工薪資回捐的問題、機構與社工簽訂的勞動條件不符合政府委外計畫年限,乃至於中央只補助一年的社工薪資調整,第二年就由地方自籌,造成「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問題,都讓薪資制度計畫看得到、吃不到,這些關於社工員契約定期化的問題,更讓社工員面臨失業的風險。
李雅靜指出服務於各大醫院第一線的看護(護工、照服員),在很多醫院都有類似情況,都是「體制內、編制外」,雖然隸屬醫院護理部門管理,也有專門人員負責招標,並處理異常事件,但碰到爭議案件時,醫院往往一句「你不是我們員工」而撇清責任。她說部份政府補助民間機構後,放任機構以勞務承攬形式召募社工員,讓社工員得不到基本的勞基法保障;而醫院第一線的看護薪資低有責無權,勞動權益保障被蔑視。
高雄長庚醫院陳秀偵護理督導表示,長庚醫院針對照服員採推介方式,照服費用由照服員與病患家屬議定,院方不介入薪資,院方針對照服員工作督導及辦理在職教育訓練,院方把關照服員專業技能。高雄市聯合醫院許慧敏護理長指出,聯合醫院照服員採公開招標合約廠商,由廠商派遣合格照服員,至於薪資由廠商與照服員勞動契約議定,院方不介入照服員薪資給付,院方針對照服品質、護病比等項目進行督導。
李雅靜強調社會福利服務人員自 1998 年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以來,基層社福長照人員勞動權益雖因修法而逐步改善。政府也三申五令推動受委託、受補助的社福長照機構單位應遵守法令,卻仍有許多問題在被揭發時,才突顯出人員管理的疏失,而不符合勞基法的規範。
李雅靜呼籲應落實社工薪資全額給付,杜絕薪資回捐機構陋習,同時強烈建議權責機關應建立性騷防治機制,維護社工勞動權益。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