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注意!輕症確診在家可領傷病給付「最高5343元」 請病假不扣全勤獎金
本土新冠肺炎確診案例暴增,確診者多數為輕症或無症狀居家照護,日前勞動部表示,輕症居家照護者無法請領勞保傷病給付,不過今(5)日勞動部放寬標準,只要確診新冠肺炎的勞工,無論是收治在醫院、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期間,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以確保勞工給付權益。

▲勞動部公布確診勞工申請傷病給付、請假相關解釋。(示意圖/pixabay)
勞動部表示,近來確診人數升高,疫情指揮中心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採取輕重症分流之防疫政策,確診者如依規定調整為居家照護,在居家照護期間,依衛福部公布相關指引規範,也有提供醫療服務及照護等措施。因此,在面臨疫情的特殊時期,為配合整體防疫政策並保障勞工在居家照護期間的適當經濟生活,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如經確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均可依照規定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讓勞工朋友能安心順利度過疫情。
勞保傷病給付請領金額以事故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金額50%計算,以目前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來算,居家照護10天,自不能工作第4日算起,可申請7天的普通傷病給付,最高可請領5343元。
此外,目前勞工一旦確診,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隔離治療,縱使是無症狀或輕症,該期間亦應「居家照護」,禁止外出工作,勞工必須請假。由於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普通傷病假分為「未住院傷病假」(1年內不得超過30日)及「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採居家照護、指定處所收治之確診勞工,未於醫療院所住院,如依前述規定僅能請「未住院」之病假,該病假天數恐不敷使用。
勞動部考量此情況是為配合防疫要求,因此特別發布解釋令,凡是確診勞工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於隔離治療期間請病假者,請假的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依法給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讓勞資雙方共同配合防疫措施,守護全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