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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防安全查核把關 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台灣好報/高金次/新北 2022.05.04 10:17
新聞圖片 【記者 高金次/新北 報導】新北市政府肩負代管中央管河川(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管理市管河川(19條)及市管區域排水(71條)之重責大任,而河川區域內受水利法管制,施工前需依法取得許可。

受極端氣候影響,常有短延時強降雨的情形,為確保河道內施工案件不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依據水利法及「新北市政府許可使用河川及排水地區管理維護作業要點」,規範河川區域內所有施工案,都必須接受水利局的施工督導及定期與不定期查核。

實地查核依施工方式分為三級,施工涉及開挖堤防屬第一級查核,施工無涉及開挖堤防屬第二級查核,及平日的河川巡防屬第三級查核,依不同等級而訂有不同強度及頻率的查核工作。

水利局長宋德仁表示,依據「新北市政府許可使用河川及排水地區管理維護作業要點」規定,第一級查核工作,於5月至11月汛期內,每月辦理1次,而為加強安全性,水利局超前部署,將汛期查核頻率增加為每月2次,12月至隔年4月非汛期期間,每2個月辦理1次;第二級查核工作,於汛期內,每2個月辦理1次,並於4月及12月,分別辦理防汛整備檢查及河川環境查核各1次,另於颱風期間辦理不定期查核工作。

水利局表示,本市去(110)年度總計查核申請許可案件180次,今(111)年度截至4月底為止,查核申請許可案件44次,透過嚴格管控,可排除施工過程產生防汛缺口,河川安全由政府來把關,市民除了享受公共工程完工後的效益,亦可確保河防安全無虞。 新聞圖片 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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