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埤所警員陳言劼執行勤務時,見一名男子騎機車逕行闖入腳踏車步道內,運動民眾紛紛閃躲,因而將其攔下,發現男子渾身酒氣,該男子立即主動表示自己喝酒,希望警方盡快辦理,異常配合之態度,引起員警懷疑,便以行動電腦查詢車號,核對車號車體顏色時,發現廠牌、車身顏色不符,竊嫌又矢口否認,稱車輛是向朋友借用,經查宋姓嫌犯(51歲)有多項竊盜及毒品前科,經陳言劼一再追問下才坦承該機車是他偷來的。
宋嫌稱發現這部插著鑰匙的機車,見無人注意,便起貪念直接將機車騎走,並換上自己之車牌,占為己有當成代步工具,遭到員警攔查時才會主動配合,不希望警方發現車輛為贓車,無奈法網恢恢,躲不過陳員的「鷹眼」,全案宋嫌違反酒駕及機車竊盜罪嫌移送偵辦外,後續再清查是否另涉有其他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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