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署表示,「外勤消防人員的勤務與休假安排,與工作時間的上限」等問題,均與地方政府有密切關係,消防署正協助各縣市消防局持續與地方政府及主計機關溝通爭取支持中。為逐步增加消防人員休息與休假的時間,消防署於110年即建議各縣市消防局先朝「兩班制」(勤1休1或勤2休2等),每月休假15天、每天有連續6小時備勤休息時間,也可以外出用餐及離開工作場所外宿或返家休息。
而針對加班實質補償的訴求,消防署已蒐集各縣市執行現況相關資料向行政院爭取,建議依實際的加班時數發給加班費或補休,檢討調整加班費最高1萬7000元的規定,朝向有加班可以領加班費或補休的方向努力。
自今年2月起除由消防署特種搜救隊及4個港務消防隊開始試辦外,各縣市消防局也從今年3月開始,由一些分隊開始試辦。到目前為止,全國共有123分隊、2876人參與,5月起將再增加12個分隊、258人參與,到時侯就有135個分隊、3134人參加試辦兩班制的工作方式,今年就以兩班制的工作方式做為目標,並由各縣市消防局隨時依照試辦狀況檢討擴大推動。期盼能維護基層消防同仁的權益,同時也兼顧消防局救災救護工作的運作等雙贏做法,並朝每3年為1個循環,每月再增休假1日的目標繼續努力。(圖片翻攝網路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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