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黃男為便當店外送員,正當他送完便當準備返回店內時,因心存僥倖於立德街口紅燈違規右轉,未料遭後方停等號誌的員警上前取締;經查證後發現竟為通緝犯,黃男先是一愣,直到員警告知相關權利及後續程序後,他才回過神,辯稱不知道自己已被通緝,後來自知難逃法網,向員警表示希望給時間可以籌錢交給法院,並哀怨地打給朋友稱:「我現在有麻煩了啦,被查到卡到案件了」。全案於偵訊後,依法將他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警方呼籲,民眾若涉司法案件,請於收到通知書後,依照通知文書上所載時間按時出庭或請假,避免遭到通緝或被拘提、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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