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王長明加油 給曹爾元按讚!/吳軾子
台灣好報/
4 年前
吳軾子 王長明耗費21年時間,不間斷的勞碌奔波,訴願陳情,用盡一切合法手段,欲討回位在北竿坂里海淡廠附近自己的祖業土地,卻不得要領,他仍鍥而不捨,絕不放棄力爭到底。
去年12月一場由縣政府與本協會(馬祖土地自救協會)的土地座談會,王長明又當面再劉增應縣長嘶聲怒吼。然而,劉縣長卻充耳不聞,敷衍應付的打發他。
不討回祖宗地,愧對先祖,他日如何在九泉之下面對祖先們?他堅定地認為不信公義喚不回,繼續與官方周旋到底。
今年3月16日,由本協會召集人陳儀宇、朱榮忠、吳軾子三巨頭,親自陪同王長明以調解代理人協助他到北竿,參加地政局安排的調解會議,與對照國防部軍備局進行當事人間異議調解。
先由我方三位代理人依法據理,強而有力的陳述後,次由地政局官員做法令釋明,最後再由出席的調解委員們發表意見,及兩造當事人的最後陳述。
主席曹爾元引用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9條規定:依法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時,如第三條第一項所定之登記機關地政局或地政事務所尚未設立,得於請求登記之視為所有人。
主席當場做出裁定:軍備局異議不成立,准如權利人王長明所請。並依法於調解筆錄送達15日後,如果雙方均無後續的民事起訴,則本件可望公告兩個月後,發給權利人土地所有權狀。
這是曹爾元局長難得的一次英明裁定,也是「本來就應該的當然爾」符合法律規定,本協會就本件給與曹爾元局長最高度的肯定。
其實所有馬祖的土地問題,全部都可以援用本法條,就能迎刃而解。只是馬祖的政客們不再上欺天下虐民,別再對民怨充耳不聞,有法不依,無法無天。難怪老祖宗對政客們的嚴厲譴責說:一世官七世孽!良心提醒在廟堂之上的馬祖三流官員們,你們捫心自問,反躬自省,你們這一輩子揹了多少的罪孽啊?
(圖片翻攝網路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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