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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警強力執行防疫稽查 防堵疫情破口

大成報/張淑慧 2022.04.16 13:01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鳳山分局為防堵疫情破口,於昨(15)日14時起至21日24時止結合衛生所執行「特定娛樂場所防疫稽查專案」,由轄區各派出所每日14時至隔日06時每時段規劃2名警力於轄區特定娛樂場所實施防疫稽查,檢視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含流動人士)應持有4月6日至14日期間PCR陰性證明及15日當天之快篩證明,才能得提供服務。

而特定娛樂場所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含流動人士)亦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如果第2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3劑,業者必需提供每日健康監測記錄(實聯制登記、量測體溫紀錄及每週快篩紀錄),否則不得提供服務。持續至4月30日仍須落實每週進行1次快篩,陰性者始得提供服務,另進入場所的顧客,亦應提供接種3劑疫苗之證明。

4月15日稽查結果如下:

(一)未接種疫苗2劑滿14天者2人
(二)未持有PCR證明者5人
(三)未實聯制者1人
(四)未戴口罩者2人
(五)無健康管理紀錄者2人
(六)未施打疫苗者1人
(七)無快篩紀錄者1人
(八)顧客未接種3劑疫苗者1人
共計15人以上違反規定人員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警方於現場向業者、顧客再次宣導,顧客須提供完成疫苗3劑;從業人員須完成疫苗2劑且滿14天;前述八大顧客及工作人員,即日起至4月30日,須每週快篩1次。

特定娛樂場所人員若未落實防疫措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將依第70條第1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鳳山分局呼籲,民眾務必配合防疫規定,共同度過疫情難關。(圖/鳳山分局 提供)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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