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勿超速安全上路平安回家

台灣好報/ 宋祥霖/高雄
4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岡山分局轄內省道臺17線,北起永安區南至梓官區,因貨櫃車、砂石車等大型車多,常因車速快、又未保持安全車距車禍頻傳,為防制重大交通事故,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確保民眾人身與財產,岡山分局於省道臺17線永安區保安路、彌陀區中正南路、梓官區信義路及大舍南路各易肇事路段執行測速取締,該路段本(111)年1月至3月強力執法計已告發違規超速案計3171件。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機車超速罰鍰為新台幣1200元以上1600元以下;汽車超速罰鍰為新台幣16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另依同條例第43條,更對嚴重惡性超速祭出重罰;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每小時60公里以上者,最高罰鍰為新台幣24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

岡山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道路速限:開車超速,可能提早到達目的地,也可能提早到達人生終點站;聰明的駕駛人寧願提早幾分鐘出門,也不要提早結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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