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嫌稱於台27線6.5公里處走路時,便已發現警車,因害怕被警方認出,原打算拔腿狂奔,逃離警方視線範圍內,但因緊張而愣在原地,聽到員警上前詢問身分,自知無法逃跑,誠實報出己遭毒品通緝身分,配合警方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
經查賴嫌(67年次)為六龜當地人,因遭通緝不敢返回住家,只好到處流浪,又無經濟來源,三餐不濟,於是冒著風險工作,因無交通工具,平時都是以步行方式到工作地點,原抱不被逮捕僥倖心態,因雨天沒有穿戴雨具終遭查獲。
六龜分局長陳膺方表示,吸毒成癮者戒絕不易,終其一生將禁錮在毒品枷鎖中,毒品沒有毒性輕重之區別,都會傷害使用者之身心健康,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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