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呂明鴻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陳柏叡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有一名男子稱於林森東路段的巷內拾獲一只手機,不知為何人所有,遂請求警方到場協助尋找失主,警方到達現場後,拾獲男子表示發現地上掉了一只手機,上面沒有留其他資料,故不知道是誰遺失的。
警方研判是附近走路運動的民眾經過時不慎遺落的,遂先將該手機拿回派出所登記資料。經返回派出所後該手機鈴聲突然響起,警方就先將其接起,並向對方表明該手機已遺失,請來電人協助聯繫失主前來認領。
過了一段時間,發現一名婦女匆匆忙忙地來派出所表示她的手機被民眾拾獲送到派出所,警方見狀遂與其核對身分資料及電話號碼,確認為其所有,並待婦女完成相關手續及確認了手機沒有缺漏後,警方向婦女告知拾得手機的經過,並提醒她要注意手機的放置位置,以免不慎遺失;婦人稱所幸在熱心民眾及警方積極處置,讓自己能順利找回手機,頻頻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