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彭慧婉報導】有關立法委員陳椒華今(30)日指出桃園市農地違規超商。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表示:
一、針對農地超商,部分在合法建築用地上,領有合法的建築執照、使用執照,部分係農地違建,市府依違反農地利用移送裁罰,計已裁處49筆,合計罰款637萬,相關單位皆依法行政,並無放任不處分的情況。若後續未依限改善,將依市府裁處標準採取累進罰款、從嚴處分。
二、另有關停止供水、供電及拆除之執行,市府建管處依照分級分類處理,針對影響公共安全情節重大者,優先執行。
三、市府經發局督促四大超商所設立之便利商店,於營業場所設立前必須釐清土地現況及使用規範,避免造成違規使用。
四、桃園市政府重視農地保護,執行違規裁處之外,也積極改善污染。升格前曾發生鎘污染及地下水污染事件,全市列管污染農地高達342公頃,經市府整治計畫投入總經費9億7千萬元,推動4期農地污染改善工作,已於110年10月將342公頃污染農地全數完成復育。市府環保局也會落實河川污染總量管制,並運用環保科技降低水污染,避免農地遭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