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係插秧機及耕耘機下田作業後易附著泥土,未清除直接行駛道路,易造成土塊掉落路面,汙染道路,若行經車輛輾壓到濕黏的泥土,容易造成打滑「犁田」,夜晚視線昏暗更加危險。
警方特別提醒農民及農機代耕業者於田間作業後,應先行檢視並清潔輪具,倘挾帶泥土且散落道路,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面臨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如致交通事故,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處罰外,亦會負有刑、民事責任,因此在使用農耕機具後,應避免挾帶泥土掉落馬路,保持馬路的潔淨,共同維護大家的用路安全。
另外,警方亦加強宣導騎乘機車應正確配戴安全帽以及反酒駕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即將於111 年 3 月31 日實施,酒駕行政罰的部分,也將累犯定義從原本的5年內延長為10年內再次酒駕者,並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累犯者之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對於酒駕者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處罰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緩;酒駕、毒駕、拒測等,將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得沒入車輛。
圖:農耕機上路未清潔輪具造成泥濘汙染路面(上)。警方特地加強向農民宣導。(記者廖承恩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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