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戶籍地可設通訊地!

台灣好報/王雯玲/高雄
4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 王雯玲/高雄 報導】常有民眾抱怨,為何戶籍已經從A處遷移到B處了,公家機關的一些通知書還是寄送到原來的A處?電腦系統資料難道沒有同步連線嗎?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若因工作或就學等因素,未居住於戶籍地,常有收不到愛車相關通知單的困擾,可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增設「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受理完成後,除稅費單外,各項監理便民服務通知及行政文書寄達,皆會以此登記地址為優先寄發地址,可避免再有相關文書通知漏接、逾期受罰等情形。

此項申請,除了至監理機關臨櫃申辦外,也可以採通信、傳真,或於高市所網站線上申辦登記,但目前本項服務尚僅限以個人名義登記之車主辦理,公司、行號等仍不受理,高市所另提醒車主,當其住居所地址再有變更或取消時,亦應即時提出異動申請登記,以免權益受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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