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辦理危險物品管理辦法修正說明會

大成報/
4 年前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為強化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的安全管理,內政部消防署去年11月修正公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因修正幅度較大,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五大隊於3月15日上午敬邀轄內公共危險物品67家及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業者45家召開修正重點說明會,使業者了解修正內容。

消防署統計近6年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火災事故多為操作不當、管理不善及設備故障等,為強化危物管理故修正相關法令以符合實際需要。另近年來液化石油氣場所事故多為瓦斯爐具操作不當、配管脫落、破損或劣化等,為增進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增訂供應設備之定義及應置於室外或屋外,以及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經營者對於供應設備之安全管理責任等相關規定。消防局同時也宣導家家裝設火災警報器,並優先針對弱勢族群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符合資格者可向當地消防分隊提出申請。

大隊長邱榮振表示,期待透過本次說明會之辦理,使業者充分了解法令修正重點,配合法令相關規定落實執行,以提升場所安全管理作為,一起打造「零災害」的幸福城市。(圖/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