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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總統、市長跟蔡姓農會行員端看台灣檢察判決?

報新聞/ 2022.03.15 08:45
攝影師:EKATERINA BOLOVTSOVA,連結:Pexels

作者:蔡永澤

前陳總統水扁在總統府針對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指出,陳和其太太在5年間,用712張發票,最少的1張是129元,總共貪污1480萬新台幣,大家都知道這種指控對一個政治人物等於是判政治死刑。當時檢察官在起訴書中也特別標出來「機密費」與「非機密費」二項類別。但在會計科目中根本沒有所謂的「非機密費」,檢察官把它定義說「機密費」是只要領據,不必附單據。

而馬英九前市長特別費,將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劃上等號,其實兩者性質不同,前者須實報實銷,後者可以有一半不須檢附單據。馬沒被起訴,該案檢察官是用什麼標準。
嘉義市某議員疑涉及詐領助理費案昨天遭檢調搜索,深夜檢方漏夜偵訊後認為涉嫌詐領助理費逾500萬元,檢方以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原因是涉有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領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其中該議員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最後檢方提出抗告成功,今天上午重開羈押庭逆轉,合議庭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市吳鳳分社蔡姓行員在107年4月30日委託嘉義市劉姓律師對其父母提出監護宣告的委託,一般人可能認為是盡孝與現代花木蘭;然而在107年度監宣字第122號裡,劉姓律師利用不當程序誤導法官不通知家中從事教職具管理科學博士學位的唯一長子到場,讓被父母判以輔助宣告,一個嫁出去的女兒與夫家強烈反對、答辯中也承認無法照顧父母且還要上班的蔡姓農會銀行行員申請並擔任了輔助宣告的輔助人,另一位無職業、動不便的大女兒不知為何擁有嘉義市共和路206號黃金店面與財產的蔡姓大女兒擔任蔡產清冊者。當時承辦檢察官當中告知蔡姓行員姊夫前東市場自治委員會總幹事許永紋(因性侵性猥褻以入獄服刑)不要在用岳父蔡清源農會帳戶(當時已經重病無法行動)做生意轉帳,那是誰在轉帳?為何蔡姓行員擁有其父母所有存簿與資料做轉帳,父母往生後也成為富豪,當時蔡老先生獨子要求保留所有錄音錄影與證據未來他案可調,事後以大法官釋憲駁回,該檢察官疑似自保私自替蔡姓獨子抗告,外性獨子並無此動作,而在提中告訴檢察事務官說現在暫不提告但會提,結果以不得再提告結案。

台灣司法體系特別是檢調讓人民對司法的公信力有疑問,當然只是少部分,如該議員的安件相信有部分首長跟民意代表都有這樣情形,為何就針對她,我想現在也該是司法改革的時機了,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更應該讓司法取信於民從幒統到嘉義市農會蔡姓行員都是例子讓司法改革成為一股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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