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贓車又緝毒 雄警街頭掃蕩犯罪

台灣好報/ 宋祥霖/高雄
4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保安大隊特勤警組於3月10日22時30分許,在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一帶發現有一車輛於路邊臨停準備起步離開,當下以M-POLICE小電腦查詢出現警示為失竊車輛(侵占案類),當下即趨前攔查,吳姓駕駛人(男、81年次)一開始極度抗拒,要員警不要碰其身體,但吳嫌駕駛贓車,為刑事訴訟法第88條之現行犯,警方依法強勢逮捕並控制其行動自由。

吳嫌主張自己是向權利車商購入此車,可能是原車主與車商之買賣糾紛造成車輛成為贓車,與他無關,然特勤員警發現車上亦有濃濃塑膠味,詢問其是否藏有毒品,吳嫌一開始不願配合,經員警再次告知其目前為現行犯,依法警方仍可附帶搜索其身上及使用之交通工具,吳嫌自知法網難逃,始自口袋取出身上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交予警方查緝,警方以涉嫌侵占及毒品案將其帶案偵辦。

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楨筌表示:權利車產權複雜,涉案後追查不易,容易遭歹徒使用成為犯罪工具,保大員警於街頭對於可疑車輛積極查證,機先預防犯罪,以維護本市之良好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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