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一、二廠都是在新北市,新北市要求必須要確保核電的安全無虞,例如106年6月2日大水災導致核一廠內乾華溪旁邊坡也嚴重崩塌,故新北市早已在水保計畫審查針對邊坡安全提出4項審查意見,而台電也一直沒有提出修正計畫。。另有關核二廠室外乾貯興建計畫,新北市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請台電公司核二廠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本府核准。惟台電公司多次均未補正資料,而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於108年10月15日最後一次告知台電公司應提出符合法規及專業審查意見的計畫,只要台電公司依法提補正,新北市會儘速審查、核照。
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強調,中央跟地方要一起面對安全的問題來共同解決,一些必須要修改的計畫,請台電公司及中央政府不要逃避責任,新北市身為地方主管機關,我們有責任守護市民的安全,期待大家共同面對問題一起努力,以確保核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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