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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不慎遺落 北興警尋獲通知認領

News586/嘉義-郭嘉良 News586 2022.03.05 17:48

〔News586/記者呂昭德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警員警員陳彥廷、吳政峰日前執行晚間巡邏勤務時,巡經嘉義轉運站,於轉運站附近一家快炒餐廳外見一整排停放機車處,發現其中一部機車椅墊上放置一只綠色小背包,經上前檢視查看,並於車輛停放處周遭查看有無車主滯留在附近出現認領,經等待了一會兒都未能遇見失主,警方遂先將該只背包先攜帶返回派出所暫時代為保管,另經檢視確認背包內遺留證件與錢財核對清點,然而在檢視過程中發現背包內存放有新臺幣1萬多元與國民身分證件等。

 

經透過警政查詢系統對被包內遺留身分證件查詢資料,並連繫上32歲林姓失主前來派出所認領,當林男趕赴前來認領遺落背包與財物時,警方向林男核對確認身分和背包內財物有無損失;於核對確認均無短少情形後,警方將拾得內裝有現金新臺幣1萬多元財物與背包交由失主林男認領。

 

林男對失而復得的財物,不斷的向警方道謝,且搔抓著頭說,發生這種糗事真是「真拍勢」,警方也不忘好意地提醒林男,往後攜帶背包或任何物品時應要隨時注意所攜帶的東西,重要物品應妥善隨身攜帶保管,以避免因疏忽而造成損失,林男於將背包和財務認領後,並開心的與員警拍照留念,更是對於警方熱忱協助地深表感激。

 

北興派出所所長林韋廷表示,本案同仁受理民眾背包遺落事故後認真積極查處,才能迅速通知連絡上失主並將物品歸還,對處理員警表示嘉許與肯定;並也呼籲民眾,刑法侵占遺失物或脫離物罪,雖然處罰的罰責非為輕微,惟民眾若拾獲相關物品,仍須主動交付給警察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置,切莫因貪圖一時利益而觸法,除了得接受法律的制裁外,甚至還會留下終生難以抹滅的汙點,實在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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