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買保險就是希望在風險到來時解決負擔,但也有不少保戶擔憂,要是意外失能、保費繳不出來怎麼辦,深怕因此被迫失去保障。但只要在買保單時留意是否有「豁免保費」條款,以後就不用擔心這種窘境。
「豁免保費」機制的意義在於,避免被保險人因為失能、殘廢,失去持續繳交保費的能力,讓保障隨之失效,所以保險公司才設計出豁免保費條款,只要符合條件,就不用再繳交後續的保險費。
常見保費豁免條件,可免繳後續保費
常見的保費豁免條件有4種,分別為:
- 身故或是全殘(1級殘廢)
- 2~6級殘廢或1~3級殘廢
- 嚴重燒燙傷
- 罹患重大疾病
主要會出現在失能險、壽險、癌症險、傷害險等保單。有些是在主約的條款當中就有列出,有些則是要在主約下另外再加豁免附約,但也並非每一張保單都可以附加豁免附約,就看各家保險公司如何規定。
保戶需留意2種豁免對象
可能成就豁免條件的人有2種,保戶在選擇的時候要留意豁免對象是誰:
- 被保險人:符合條件可以不用再繳保費、持續獲得保障
- 要保人:因為要保人是主要繳交保費的人,當要保人發生失能、殘廢,無法持續繳交保費時,持續保障被保險人的權益也很重要。
另外,在附加豁免條款時也要注意,有些規定只能針對主約(或附約)能有豁免保費,附加的其他保單都要持續繳納保費;但有些豁免條款就比較廣泛,不論主約、附約都能同步獲得保費豁免。
不論是豁免對象、豁免範圍、豁免條件跟條款附加限制與方式,每一家保險公司的規範不盡相同,這時候就需要多方了解、比較之後再做決定。尤其保險買了就是為了替自己轉嫁風險,一定要在事故發生前就做好完整準備,除了買好保障之外,再加個豁免附約,才不會在意外來臨時還要為繳納保費擔憂。
(本文獲好險網授權轉載,原文為:怕失能繳不出保費!確保保單效力不中斷「豁免條款」幫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