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發現,55歲之徐姓男子因認為該電動搖擺機造型可愛,竟未經商家同意,利用清晨時分一個人欲搬動回家,未料機臺過重,僅將機臺搬下座臺即氣喘吁吁而放棄。惟其行為已涉犯竊盜罪嫌,在博愛所員警獲報到場,雖案件輕微且無損失,惟仍秉持積極態度逐一訪查過濾比對,於30分鐘立即釐清鎖定犯嫌身分並帶回調查,全案依竊盜罪嫌移請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表示,本案員警獲報迅速查明犯嫌,充分展現臺南警察積處事極及專業能力,並藉以提醒附近商家注意相關機臺防竊作為,同時也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周邊可疑人事物,都可立即以110報案,警方將立即到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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