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社會處表示,去(110)年已查獲7件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違法案件,除已請店家移除機臺內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商品外,並依法裁處臺主罰鍰2萬元,因夾娃娃機機臺放置於任何人均可自由進出之場所,並未管制兒少不得進入,為保障兒少身心健全發展,社會處長林家緯呼籲店家應謹慎篩選擺放物品,不得擺放有關暴力、血腥、色情、猥褻等成人情趣用品或物品,以免觸法受罰,如有再犯將加重罰鍰額度。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提醒業者,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同法第43條第3項規定:「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上開物品予兒童及少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1條規定:「販賣、交付或供應有關暴力、血腥、色情或猥褻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遊戲軟體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相關業者應避免觸法,市府也會持續加強稽查。
社會處林家緯處長強調,孩子是國家的主人翁,維護孩子的身心健康,大人責無旁貸,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民眾如有發現擺放情趣用品、張貼色情海報等不法情事,可撥打05-2254321#155通報社會處處理,政府絕對會依法處理。(照片嘉義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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