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客家音樂村土地產權 最高院判縣府勝訴

客家電視台/黃文垚 新竹
4 年前

新竹縣政府計畫將竹東鎮工業區用地,興建成一座客家音樂村,在5年前以前瞻建設向客委會提案,並爭取經費補助,但卻因土地取得問題沒有獲得解決,因此工程經費被客委會暫停核定,經過多年訴訟,去年6月,最高法院判決縣府勝訴定讞後,目前民眾自行進行拆除作業,縣府也會審酌給予獎勵金,另外工程經費補助的部分,也將積極向客委會爭取。 工人進行切割作業,預定在2月底完成拆除,位在竹東鎮北興路上的鐵皮屋,由於土地產權問題,新竹縣政府與未搬遷民眾,進行民事訴訟多年,經最高法院判決,被占用的土地約有3058平方公尺,興建鐵皮建物占用約930平方公尺,必須拆屋還地。 新竹縣交旅處處長 游志祥:「那如果完成自行拆除,當然有一些依照規定,有一個自行自拆的一個獎勵金的部分,我們會審酌這個部分來協助,來做一個辦理。」 原本是以「竹東客家音樂村」計畫向客委會提案,為了能更符合鄉親的需求,除了將計畫名稱改為「竹東文化大禾埕」之外,還調整使用空間成為多功能的展場。 新竹縣長 楊文科:「這大禾埕的計畫,是包含有我們的圖書館,我們的音樂的創作,還有音樂展演的地方來重新規畫,所以我目前就要來向中央客委會,向它爭取預算,來發展大禾埕的計畫。」 新竹縣府交旅處表示,已經將「竹東文化大禾埕」的計畫書提報給客委會,縣長楊文科則將會在適當的機會,帶領縣府相關單位拜訪客委會,並說明計畫內容,希望讓竹東客家小鎮,未來能夠成為臺3線的文化新亮點。